江特电机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两议案高票通过,决策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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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3日,江特电机发布《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次股东会由2026年3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3月18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会议通知。

4月2日14:45,现场会议在江西省宜春市环城南路58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王新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委托代理人)共1,40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47,078,2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购专户股份数)的14.5148%。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股数229,324,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8144%;《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同意股数243,904,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7156%,两议案均获通过。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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