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7日,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计报告指出,按照相关要求,审计了该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认为公司于该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负责,审计委员会监督,经理层组织日常运行。根据认定情况,于评价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按要求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按风险导向原则确定评价范围,涵盖各部门、事业部、控股子公司,业务和事项涉及公司层面与业务层面多方面,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同时,公司依据相关法规和自身制度确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也无上年未完成整改的此类缺陷,且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