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4日,*ST天喻发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按照相关要求,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该公司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指出,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同时,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根据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有一定风险。
审计认为,*ST天喻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需关注的是,2025年6月6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闫春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分别收到立案告知书;2026年4月17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存在被闫春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相关内部控制有缺陷。不过,公司已全面自查并完成整改,截至2025年12月31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0元,资金占用影响已消除。此外,针对上期财务报告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公司开展全面自查,实施前期差错更正,相关会计处理履行必要审议程序,财务数据已在2025年度财务报告中恰当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