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5日,恒大高新发布《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该制度适用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状况为基础,遵循收入与业绩匹配、责权利对等、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激励约束并重等原则。
董事会成员中,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实行董事津贴制,董事长津贴每年40万元(含税);独立董事津贴每年6万元(含税),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薪酬发放方面,固定薪酬或津贴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考核周期发放。公司实行薪酬止付与追索扣回机制,对违规人员取消或扣减薪酬并追回已支付部分。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组织结构调整和岗位变动等。
本制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经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