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岭通过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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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于2026年3月27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经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制度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激励与约束并重、业绩联动原则。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并向董事会提建议。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披露。

薪酬构成与标准方面,独立董事发固定津贴;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发薪酬、津贴,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岗位发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薪酬发放上,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绩效薪酬按经营和考核结果发,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算薪酬,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需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部分,违规人员需减少、停止支付或追回相关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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