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8日,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规定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该准则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据此开始执行。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其他相关会计政策不变。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