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30日,菲菱科思发布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授权事宜包括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发行条件;发行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数量按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发行前股本总数30%;采用向不超35名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对象以现金认购;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特定对象认购股票有6个月或18个月限售期;募集资金用途需符合相关规定;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持股比例共享;股票限售期满后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此外,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相关全部事项。本次发行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需经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