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30日,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按照相关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长虹能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长虹能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而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是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由于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根据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存在一定风险。不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长虹能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报告附件还展示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以及参与审计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赵兴明、曾丽娟的相关证书,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授权多位合伙人对本所重庆分所出具的业务报告执行审核签字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