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30日,鼎龙股份发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鼎龙转债”的核查意见》。
2025年4月2日,鼎龙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9.1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4月23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简称“鼎龙转债”。可转债转股期自2025年10月9日起至2031年4月1日止,初始转股价格28.68元/股,经调整,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转股价格为28.48元/股。2025年12月1 - 5日“鼎龙转债”回售20张。
“鼎龙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显示,转股期内,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自2026年4月8日至28日,公司股票已触发该有条件赎回条款。
4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提前赎回议案,决定本次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未来6个月内(2026年4月29日至10月28日),如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10月28日后若再次触发,董事会将另行决策并披露。
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控股股东朱双全、朱顺全及部分董事、高管有交易“鼎龙转债”情况。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未收到相关主体未来6个月内减持计划,若减持将合规操作并披露。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不提前赎回“鼎龙转债”已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约定,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