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1日,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期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该激励计划自2021年起逐步推进,历经多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四个行权期,等待期已于2025年12月20日届满。行权需满足公司和激励对象无特定负面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等条件。以2020年度业绩为基数,公司2022 - 2025年经审计合计营业收入为76.40亿元,高于2020年营业收入7.77亿元的745%,满足业绩考核目标。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1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00,250份,行权价格为20.18元/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期限至2026年11月23日。
此外,因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不合格,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6,250份,注销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7,631,875份变为7,575,6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