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4日,德方纳米发布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4月29日、2026年4月3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未发现前期披露信息需更正补充,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可能影响股价的未公开重大信息,目前经营及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多个议案。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在异常波动期间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形,也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确认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提醒投资者《证券时报》等为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所有信息以指定媒体刊登为准,应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