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1日,双星新材发布《上海精诚磐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集,并于4月28日公告通知。会议于5月20日下午15:00在江苏省宿迁市双星大道8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70名,代表股份470,537,5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227%。会议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11项议案。
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多数议案同意率超99%,如《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率达99.765%;中小投资者对各议案也大多持支持态度,部分议案同意率超87%。涉及特别决议事项的议案已获参加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权单独计票。
上海精诚磐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