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1日,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召集,并于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站发布通知,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3日。
股东会于2026年5月20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下午14:30在公司如期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也按规定执行。现场出席股东8名,持有公司股份63,266,6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额的46.8862%;网络投票股东47名,代表公司股份135,6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5%。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等十一项议案。各项议案同意比例大多超99%,如《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63,382,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7%。《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广东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