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2日,中鼎股份发布《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通知,5月21日15:00在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研发大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710人,代表股份总数556,043,8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369%。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16项提案,均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出,且无临时提案。表决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关联股东对部分议案回避表决。各项议案均获有效表决权通过,如《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同意率达99.8009%,中小股东表决同意率为94.9574%。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