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5日,信音电子发布《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1日披露召开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于2026年5月25日进行,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14:00在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胥江工业园新峰路509号信音电子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林茂贤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6,45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2.5461%。会议审议了包括《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13项议案,并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如《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06,4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1%;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2,25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29%。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