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02日,铂科新材发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告。
该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公司按《创业板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接受事后监管。
适用情形包括涉及商业秘密(如核心技术信息等)且未公开或泄露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涉及国家秘密的依法豁免披露。暂缓披露信息需满足相关信息未泄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书面承诺保密、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未异常波动等条件。
内部管理程序方面,各部门或子公司申请暂缓、豁免披露需提交申请文件及资料,由董事会秘书登记入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已办理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信息泄露、原因消除等情形时,公司应及时核实并披露。
对于不符合条件作暂缓、豁免处理或应披露未披露的情况,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司H股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