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日,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信息披露应遵循及时、公平原则,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定期报告方面,A股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相应时段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H股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披露。
临时报告方面,发生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应立即披露。重大事件涵盖《证券法》规定事件、公司经营及财务相关重大变化等多种情况。
制度还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与报告制度、管理职责、信息保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公司部门和下属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和报告制度以及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