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08日,雅达股份发布《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年5月1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提请召开议案,5月18日公告会议通知。现场会议于6月5日14:00在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高埔岗雅达工业园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王煌英主持,网络投票于6月4日15:00 - 6月5日15:00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5,574,3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5%,其中网络有效投票股东为0名。参加人员还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和《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两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股数75,574,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均为特别决议议案且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各项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