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拟制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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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5日,普源精电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告。

为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细则。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其职责包括制定、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考核,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等,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董事薪酬计划需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决策程序上,下设工作小组提供公司相关资料,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议事规则规定,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原实施细则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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