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2日,容百科技发布《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系以发起方式设立,由宁波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而来,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锂电池材料、电池及配件研发制造等,可根据市场变化调整。
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14,618,752股。公司可依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在特定情况下可收购本公司股份,收购方式多样且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股份可依法转让,对董监高及特定股东转让有限制。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行使多项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等。重大交易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有明确召集、提案、通知及召开流程。决议分为普通和特别决议,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需确定相关事项权限并建立审查决策程序,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公司设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并履行相关职责和职权。董事会还设置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公司设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其任职条件和职责有明确规定。公司建立财务会计制度,明确利润分配政策,包括分红条件和比例等,还涉及内部审计和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内容。
公司会议通知有多种形式,指定特定媒体和网站刊登公告。公司在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方面均有明确规定。当出现特定情形时应修改章程并按规定办理审批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