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4日,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中原内配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该计划的主体资格。计划拟向207名激励对象授予19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3.31%,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价格为5.65元/股。
有效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6个月,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均为50%。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6 - 2027年,设置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截至目前,公司已履行部分程序,如2026年7月23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7月24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续仍需履行多项程序,包括发出股东会通知、自查内幕交易、公示激励对象、股东会审议等,且该计划须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