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24日,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该公司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该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并验证相关文件,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合规。6月25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召开通知,本次股东会于7月24日下午14:45在深圳中电长城大厦A座24楼现场召开,同时进行网络投票。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等共3,85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85,345,4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458%。其中现场会议4人,代表1,269,206,575股;网络投票3,853人,代表116,138,871股。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通知一致,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总表决中同意1,382,014,408股,占99.7596%;中小股东表决中同意87,739,300股,占96.3423%,该议案获通过。律师认为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