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31日,金鸿顺发布公告称,公司关注到《证券日报》于2026年7月31日刊登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栩的《立案告知书送达公告》。
根据公告,刘栩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依法对其立案。因多次联系未果,江苏证监局依法向刘栩公告送达《立案告知书》(0102026026号),限其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江苏证监局配合调查,逾期视为送达。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602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已于2026年6月27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表示,立案调查期间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持续关注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