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三星因侵犯Netlist专利被要求赔付1.18亿美元

来源:爱集微 #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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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星因侵犯Netlist专利被要求赔付1.18亿美元

2.子公司连续多年亏损 江化微“被迫”以3.38亿元回购少数股权

3.ST汉马重整工作基本完成,吉利等拟17.65亿元受让32.15%转增股票


1.三星因侵犯Netlist专利被要求赔付1.18亿美元



据华尔街见闻报道,美国得克萨斯州陪审团认定,三星电子在DRAM产品上侵犯了三项专利,应向Netlist Inc.(NLST.US)支付1.18亿美元。

据悉,Netlist于2022年起诉三星,指控其在云计算服务器和其他数据密集型技术中使用的内存模块侵犯了该公司专利。

陪审团还裁定,三星的侵权行为是故意的,这可能会导致法官将裁决增加三倍。

三星否认了指控,辩称这些专利无效,其技术与Netlist的发明不同。

据悉,三星电子曾与 Netlist 达成过专利合作授权协议,但该协议已于 2020 年结束。

双方的专利争端可追溯到 2021 年底,当时 Netlist 指控三星在 HBM 2/2E / 3 和 DDR4 LRDIMM、DDR5 UDIMM / SODIMM / RDIMM 内存中使用了窃取自双方合作项目的技术,涉嫌侵犯其 5 项专利。

美国得克萨斯州东区地方法院陪审团于 2023 年 4 月判决三星存在侵权行为,裁定三星需支付 3.03 亿美元赔偿金。

三星方面认为此次案件中涉及的 5 项专利独创性不足,同时相关产品中的技术实现也与 Netlist 的专利不同,故在判决后对 Netlist 相关专利提出无效诉讼。


2.子公司连续多年亏损 江化微“被迫”以3.38亿元回购少数股权

11月22日,江化微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并购贷款2.03亿元及自有资金1.35亿元合计3.38亿元收购控股子企业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江化微”) 的少数股东权益,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镇江江化微100%的股权。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3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镇江江化微与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 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石基金”)签署了《增资协议》及《股东协议》,镇江江化微以增资的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金石基金。金石基金以现金方式投资2.8亿元,认购镇江江化微2亿元注册资本。截至目前,金石基金持有镇江江化微25.71%的股权。

鉴于镇江江化微2024年1-9月净利润为负值,现预计镇江江化微2024年度无法完成《股东协议》约定的净利润目标,金石基金要求公司根据《股东协议》 的约定收购其所持有的镇江江化微25.71%股权,总价为3.38亿元。

据2024年半年报,江化微称,镇江江化微是整个江化微集团运营的重点,公司主要从两个方面对镇江江化微进行提升。

一方面是一期5.8万吨/年的产能利用率的提升。目前一期项目中,G5等级的盐酸、氨水稳步向高端半导体客户端逐步导入,已在华虹半导体、华力微、华力集成、长鑫技术、积塔半导体等公司取得阶段性认证成果。G5等级的硫酸已经台湾高端半导体客户阶段性认证通过。

另一方面,要加快建设镇江二期项目(设计产能10万吨/年),以扩大市场份额,降低产品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目前镇江江化微二期项目主要设备已到位,处于安装调试阶段,公司将加快落实试产。

不过,据2022年年报、2023年年报及2024年半年报,镇江江化微的业绩始终难见起色。2022年、2023年及2024年上半年,镇江江化微分别实现营收4247.51万元、4708.70万元和2809.08万元,净利润分别亏损4631.82万元、亏损9518.90万元和亏损3706.54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镇江江化微的资产总额为12.00亿元,净资产为8.85亿元;今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4686.97万元,净利润亏损5522.70万元。


3.ST汉马重整工作基本完成,吉利等拟17.65亿元受让32.15%转增股票

2020年以来,受新能源转型发展过程中对历史包袱资产的处置等因素影响,汉马科技面临阶段性亏损。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汉马科技整体面临严重资不抵债,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退市风险、债务风险和经营风险不断加大,流动性资金严重紧缺、大量债务逾期无法偿还。

2024年2月20日,汉马科技以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重整,同时申请在审查期间启动预重整。法院于2月23日决定对汉马科技启动预重整,并于11月8日裁定受理汉马科技的重整申请。

11月22日,ST汉马发布公告称,截至目前,重整所需的基础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司积极听取各利益相关方的合理诉求及各专业机构的建议,制定本重整计划。

(一)引入实力雄厚的重整投资人

通过公开招募,本次重整确定吉利商用车集团作为产业投资人。根据重整投资协议,产业投资人及其指定的员工主体、12家财务投资人等全部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重整后汉马科技总股本约32.15%的转增股票,直接支付的重整投资款1,765,156,821.00元。其中,产业投资人出资391,156,821.00元,受让130,385,607股转增股票;员工主体出资60,000,000.00元,受让20,000,000股转增股票;财务投资人出资1,314,000,000.00元,受让365,000,000股转增股票。结合原有股票,产业投资人重整后持股比例不低于19.98%。

(二)对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

本次重整将对汉马科技实施出资人权益调整。重整计划以汉马科技现有总股本654,314,844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4.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转增后汉马科技的总股本将增加至1,603,071,367股。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出资人进行分配,其中515,385,607股用于按前述方案引入重整投资人,其余433,370,916股用于按照本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汉马科技及其五家子公司的普通债权。

(三)提供多种偿债资源并提升债权清偿率

(四)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

根据汉马科技的经营需要,提供多种形式授信支持以及日常关联交易中货款及时支付或给予账期等方式,金额不超过30亿元,支持保障汉马科技运营稳定;同时,还将继续向汉马科技提供研发、生态建设投入、生产经营等综合赋能支持。

(五)对汉马科技及其五家子公司进行协调审理

汉马科技自身系管理、融资、控股平台公司;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及芜湖福马等五家子公司为汉马科技全资子、孙公司,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核心资产和经营实体,并承担了较大金额的负债。为彻底化解汉马科技的退市风险,使得五家子公司继续保留在上市公司内,维持并提升汉马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本次对汉马科技及其五家子公司进行统筹协调重整,并对重整程序之间进行协调审理,最大限度提高重整效率,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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