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智能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完善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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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0日,先导智能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为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该委员会。

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提供资料、筹备会议等。其职责包括制定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考虑同类公司薪酬等因素,确保董事不参与自己薪酬的厘定等。

决策时,工作小组提供公司财务、业绩等资料,经述职、评价后提出报酬建议报董事会。会议可不定期召开,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通过。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上市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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