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新能独立董事徐莹2025年度履职尽责,助力公司治理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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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0日,天华新能发布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徐莹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经2025年12月26日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举行9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会会议,第七届董事会举行1次董事会会议、0次股东会会议。徐莹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1次,亲自出席,无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其认为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及重大事项决策符合法定程序。

2025年12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徐莹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5年12月,徐莹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等情况,并与公司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其主动获取决策资料,审议议题、提建议、审慎表决,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此外,徐莹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履职能力。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董事会、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6年,徐莹将秉持负责态度,加强沟通协作,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提建设性意见,维护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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