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林股份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激励与约束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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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5日,双林股份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该制度旨在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适用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等)。

薪酬制度遵循收入与规模业绩及外部水平相符、责权利对等、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激励与约束并重等原则。董事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董事薪酬还需股东会批准,评价董事报酬时该董事应回避。内部董事兼任高管按高管薪酬管理执行,非高管职务的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岗位职责确定,且不再领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不参与内部绩效考核;外部董事领董事津贴,无其他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其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依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和制定薪酬政策。薪酬发放时扣除个人所得税和社保费,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发奖金。公司盈利转亏损或亏损扩大而高管绩效薪酬未降需披露原因,若高管存在违规等情形,公司有权停发或追索薪酬。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市场薪酬水平等调整薪酬标准,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增幅、通胀水平、公司经营状况和组织结构变化等。此外,公司还可设专项奖励,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措施。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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