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博高新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多议案高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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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6日,翰博高新发布《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见证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3月6日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并于3月10日公告通知。本次股东会于3月26日14:30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大禹路699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王照忠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6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94,951,9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0421%。其中,现场投票3人,代表87,631,592股;网络投票61人,代表7,320,321股。中小投资者共61人,代表7,320,321股。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351%,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占比97.135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9.7805%,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占比97.1524%;《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9.7818%,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占比97.1702%。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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