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6日,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发布关于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该激励计划自2021年开始推进,历经多轮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及国资委批复等程序。截至目前,已多次进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调整及回购注销操作。
本次回购注销是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任小伟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对应的23731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因2021 - 2022年度权益分派,由授予价格21.71元/股调整为12.57元/股,回购总金额327290.85元。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取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还需按照《公司法》履行减资程序及办理股份注销、工商登记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