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智家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规范领导人员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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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6日,海尔智家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公告。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会委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至少包含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可设副主任委员一名。

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每年审阅董事会架构等并提出建议、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合格人选、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等。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应尊重其建议。公司应提供充足资源,必要时可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决策程序上,依据相关规定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选条件等并提交董事会通过。选任程序包括与公司部门交流、广泛搜寻人选、审查资格等。议事规则规定会议提前二日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有记录并报董事会,委员有保密义务。

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细则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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