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沿机器人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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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华沿机器人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该细则是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而制定。

提名委员会由至少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且需有至少一名不同性别董事。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席1名,由董事长或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担任。

其主要职责包括检讨董事会架构及多元化组成、研究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合格人选、评估董事独立性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需经与公司部门交流、搜寻人选、资格审查等程序,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应有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委员会主席需出席公司年度股东会,回答股东提问。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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