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恬冠佳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完善薪酬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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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日,毓恬冠佳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薪董事的津贴。公司结合多因素确定薪酬分配比例,推动向关键岗位等倾斜。薪酬制度遵循竞争、贡献与薪酬对应、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结合、激励与约束结合原则。

董事、高管人员薪酬方案分别由股东会和董事会决定并披露,亏损时需说明薪酬变化与业绩联动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独立董事领津贴,非独立董事按兼任职务领薪。领薪董事和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

薪酬发放按岗位规定执行,部分绩效薪酬在年报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公司代扣代缴个税。因换届等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发薪,违规离职不发绩效薪酬。薪酬可根据多因素调整,盈利转亏损或亏损扩大时,绩效薪酬未降需披露原因。公司还规定了薪酬止付追索情形。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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