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9日,恒运昌发布《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规定,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等向投资者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资金到位后,公司需及时验资,遵循专户存放、专款专用等原则管理。董事会负责资金使用和管理,审计委员会和保荐机构行使监督权。
在专户存储方面,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超募资金也需专户管理。若多次融资,应分别设独立专户。公司要在资金到位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资金使用上,公司需按规定使用资金,出现影响使用计划的情形要及时公告。募投项目出现特定情况需重新论证。暂时闲置资金可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有条件限制。
募投项目变更时,部分情形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变更后的资金投向应为主营业务。
公司需真实披露资金使用情况,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年度审计时,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