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仪科技拟发行不超3.75亿元可转债,用于高端质谱仪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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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4日,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2026年4月9日,皖仪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4月27日,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定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总额不超37,500.00万元的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公司债券,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决议有效期12个月。本次发行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尚需上交所同意审核意见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决定。

皖仪科技依法设立且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有效存续,具备发行主体资格。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实质条件。

公司设立程序合法合规,资产完整,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独立。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臧牧,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及控制的股份不存在冻结及质押情况。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发行人历次股本变动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皖仪科技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交易必要合理,价格公允,无同业竞争情况。主要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取得合法有效,重大合同履行正常,无重大侵权之债。

本次募投项目经股东会批准并获政府部门备案,拟用于“年产2000台(套)高端质谱仪项目”及“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围绕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此外,皖仪科技业务发展目标与主营业务一致且合法合规,公司及相关主体均无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申请文件无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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