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6日,长城汽车发布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当天公司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该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会议资料提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符合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决议包括: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以上议案均事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且表决结果均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