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5日,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须予披露交易成立合伙企业公告。
7月24日,该公司与上海知风之自订立合伙协议,成立合伙企业。剑桥科技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8亿元,上海知风之自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万元,分别占合伙企业权益的99.9988%及0.0012%。交易完成后,合伙企业将作为子公司入账,财务业绩并入公司综合财务报表。
合伙企业拟命名为嘉兴沪江光电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范围涵盖股权投资、投资管理等,主要投资于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新兴行业未上市企业股权及公司产业链内上市公司普通股等。存续期为7年,前3年投资期,后4年退出期,可延长期限。
成立合伙企业可利用专业机构资源开展股权投资业务,获取中长期回报,加强公司对产业链掌控力,符合公司长远战略。此外,公告也提示了备案、经营、投资收益、退出、管理人等方面风险及相应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