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飞测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激励与约束并重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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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6日,中科飞测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旨在加强加强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适用对象包括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按劳分配、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长远发展、激励约束并重、公开公正透明等原则。

薪酬管理机构方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并向董事会提建议,董事会对未采纳建议需记载理由并披露;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人才中心和财务部门配合实施薪酬方案。

薪酬构成上,非独立董事不领董事职务报酬,担任具体职务的按员工薪酬制度领薪;独立董事有固定津贴,按年计算,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且不得获取其他利益;外部董事履职合理费用可由公司承担。非独立董事和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薪酬发放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离任按实际任期计算薪酬;一定比例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财务数据。若董事及高管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有权解除职务、扣减或取消津贴并追索。

薪酬调整方面,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代扣代缴相关费用。出现违法违规等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考虑扣减薪酬;若因过错造成损失,公司可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追回已支付部分。公司盈利转亏损或亏损扩大,高管平均绩效薪酬未下降需披露原因。

绩效与履职评价方面,公司应建立评价标准和程序,董事和高管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可委托第三方;独立董事履职评价采用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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