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18日,中颖电子发布《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中颖电子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4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6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已取得内部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尚待经深交所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中颖电子具备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是合法、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满足《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实质条件。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高端工业级(含车规)模拟、数模混合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高端工业级(含车规)主控SoC(含智能化)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