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6日,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经证监会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10650400股A股,发行价181.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927828904元,扣除费用后实际募资净额1905349086.37元。2026年6月8日,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得到审验确认。
为规范资金管理,公司全资孙公司KFAM CO.,LTD.(韩国江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韩国江丰与开户银行KB Kookmin Bank Apgujeong Branch Branch及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6年7月6日,该专户账号为0976 - 01 - 04 - 321359,存放金额0.00韩元万元,用于“年产12300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
协议对各方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如专户仅用于项目资金存储和使用;保荐机构监督资金使用;银行按月出具对账单等。协议自签署生效,至专户资金支出完毕且保荐机构督导期结束失效。